招標文件是招標人根據自己的要求發(fā)布的招標基本信息以及詳細需求,企業(yè)參與投標前必須要詳細閱讀招標文件,以確定自己是否具有參與投標的資格,那么招標文件中的條款具有合同的效力嗎?
招標文件中的專用合同條款也就是招標合同中的條款內容,該條款內容是否具有法律效力需要結合以下情況確定:
新的《民法典》于2021年1月1日生效,《合同法》有效時期為2020年12年31日止,屆時《民法典》替換該條例,現行《合同法》有規(guī)定合同中的條款效力需要看是否雙方當事人的真實意思表示,是否有違反國家法律規(guī)定的地方,以及是否侵害他人的權益。
對于合同中提供格式條款一方免除責任、加重對方責任、排除對方主要權利的條款無效。
以上就是招標文件條款是不是具有合同效力的相關介紹,事實上招標文件中的條款具體是不是具有合同的法律效力,這屬于是招標人和投標人雙方真實意愿的表達。招標文件中的條款沒有明確的違反相關的法律條文,也沒有損害他人的合法權益,并且招標文件也復合格式要求,內容中不可出現免責條款或者加重他人責任的條款就可以。